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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几点建议

来源: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湖南省委员会  作者:民革湘潭大学支部 李雅兴  编辑:  2006-11-15 00:00:00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勾画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美好前景。这是亿万农民百姓的福祉,是深得人心的民心工程。本文试就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谈点建议,以就教于行家。

    一、从战略高度提高对“三农”问题的认识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有十三亿多人口,九亿多在农村,这是很重要的国情。邓小平曾经告诫我们:“中国社会是不是安定,中国经济能不能发展,首先要看农村能不能发展,农民生活是不是好起来”。“城市搞的再漂亮,没有农村这一稳定的基础是不行的。”邓小平的这一思想是我国在新世纪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指针。各级政府必须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全国的稳定,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农业丰则基础牢,农村稳则社会安,农民富则国家昌。这是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颠扑不破的真理。建议各级政府务必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以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为抓手,将中央文件落到实处,切忌空喊口号,流于形式,切实把“三农”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

    二、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乡镇干部队伍

    乡镇干部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肩负着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引导农民发展经济、致富奔小康的重任。因此,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乡镇干部队伍。一要加强对乡镇干部的教育培训,通过理论和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理论水平、科学文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能力和水平;二要以规范化制度建设入手,强化对乡镇干部的管理。要因地制宜地健全和完善乡镇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在考察乡镇干部的政绩时,要先进行民意测验,要把老百姓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认可不认可、拥护不拥护作为评定乡镇干部政绩最重要的指标,对那些群众极为满意,真正“爱民、亲民、为民”的乡镇干部要表彰、奖励,跳级提拔使用;对那些群众不满意,甚至有损党的形象的乡镇干部要实行一票否决制,停职反省或降职使用。

    三、选好村党支部书记,加强村党支部建设

    “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干部看支部。”“要致富,得有一个好支部。”“给钱给物不如建个好支部”,可见,一个好的村党支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所在。一是要选好村组领导班子,尤其是选好村党支部书记。要大力整顿软弱涣散的农村基层党组织,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公认的好党员选拔到村支部的领导班子中来,同时要着眼长远,加强班子后备力量的储备和培养;要着重选好村党支部书记,不能采取“矮个子里面拔将军”的办法,可以采取兼并的办法,让强村带弱村,即由党支部领导班子强的富村兼并邻村党支部领导班子弱的穷村,从而解决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支部书记无人选和经济落后的问题。同时,还可以鼓励引导大学生到农村基层干事创业,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职挂职,加大城市人才、智力资源对农村的支持力度。二是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农村村组干部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农村党员和基层干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三是要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新农村建设过程要公开透明,建设资金投向和物资运用都要让农民知情,接受群众监督。

    四、提高农民素质,培育新型农民

    培养和造就千千万万“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守法纪、讲文明”的新型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性工程和首要任务。一是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要以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主要内容,围绕新农村建设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把科学理论、“八荣八耻”的基本内容融入村民教育内容。开展“致富能人”、“五好家庭”、“文明户”、“和谐村庄”等评选活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为全面建设新农村提供榜样和精神动力。二要加强科技知识教育。充分利用农校、农民夜校、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载体,大力度开展科技知识和农业技术培训,推广应用现代农业技术,进行职业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法律知识培训,特别是要着眼于培养未来新型农民,切实加大农村教育投入,巩固和扩大农村义务教育的成果。三要严厉打击不法活动。采取最为严厉的措施,对组织参与邪教、非法传销、封建迷信等不法活动予以坚决打击。同时,要丰富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用积极向上、喜闻乐见的文娱活动去教育群众、感染群众,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先进文化。积极引导和教育农民遵纪守法、提高修养、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着力刹住迷信风、浪费风、赌博风,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和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五、大力发展农村特色经济,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建设新农村最根本的就是增加农民收入,而增加农民收入最根本的出路在于发展“特色经济”。如湖南山地、丘陵地带多,可以种植水稻,栽培地瓜生姜辣椒花生柑桔树木,在洞庭湖边可以充分利用和发挥其水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以鱼虾河蟹等到为重点的水产养殖业。尽可能做到“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当然,“特色经济”不能搞单干,要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农民生产方式要从一家一户向专业合作化转变,这是农业产业化的必然趋势,也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县乡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优化政策环境,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成长,还要拓展市场,政府要帮助解决产品的销路,建立销售网站。与此同时,国家还要进行宏观调控,规定粮食的最低价位,农药的最高价位,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只有这样,农民的钱袋子才能真正鼓起来。

    六、建立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绝大多数农民基本处于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之外,这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继续发展的瓶颈。为此,必须建立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一是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方面,要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农村独生子女户、两女结扎户的养老工作,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促进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应采取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制,资金的筹措可以仍采取个人交纳、集体补助和国家扶持相结合的方式,且一定要落实到位,还要确保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二是建立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关键是解决农民“看病难、吃药贵”的问题,一方面要降低药品的价格,国家可以实行行政干预,各医药行业要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将价格控制在绝大部分老百姓能接受的范围内;另一方面要多方筹措合作医疗救助基金,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农民个人各出一部分,其中的关键是中央和地方财政资助能否及时足额到位,还要鼓励社会各界的捐赠。

    三是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首先要界定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应该是最需要保障的困难群体,如失去劳动能力的残疾人,60岁以上的老人,因疾病、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返贫的人,因政府征集土地而失去土地的人,等等;其次要科学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所限,保障标准不宜定得过高,可根据各地情况和生活标准而定;再次要拓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筹措途径。由于我国许多地方财政出现赤字,故应加大中央财政的扶持力度,并进一步扩大其它辅助来源,如企业、个人捐赠、义演等慈善活动,依靠民间力量建立互助基金、扶贫基金等,将资金发放到指定银行账号上进行统一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