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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政党要为构建和谐的政党关系作贡献

来源: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湖南省委员会  作者:民革中央 何鲁丽  编辑:  2007-11-02 00:00:00

----在中共中央统战部学习贯彻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民革中央主席   何鲁丽 

  本次研修班,我们深入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6月25日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系统地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对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统一战线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等一系列问题,有了进一步深刻的认识。今天,我想就政党关系和谐这一问题谈几点学习的体会。

  第一,政党关系的和谐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这一决策,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对于统一思想,凝聚人心,鼓舞斗志,动员全国人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必须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我们认为,在这五种关系中,政党关系的和谐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在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框架内,促进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和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的和谐,具有全局性的意义。正像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的那样:“正确认识和处理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关系,保持和促进我国政党关系和谐,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构建和谐的政党关系,有利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使不同党派、不同团体、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不同界别的各类人士,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有利于实现有序的政治参与,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利益要求,达到体谅包容、求同存异,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的整体和谐境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都创造了令世界瞩目的光辉业绩,人民的生活水平极大改善,综合国力大幅度提高。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辉煌成就,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我们始终把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促进政党关系的和谐,作为发展经济、实现社会全面繁荣的一个重要政治保证。因此,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构建和谐的政党关系,坚定不移地维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这个政治格局。

  第二,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政党关系和谐的根本保证。和谐的政党关系需要一个符合国情、顺应历史发展趋势的政党制度来保证。在我国,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就正是这样的制度保证。“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是这一制度的基本特征,也是多党合作的前提和政治基础。在这个制度中,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制定大政方针,执掌国家政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多党合作事业的领导核心,八个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中国共产党的亲密友党。这样就从制度上保证了我国各政党有序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保证了政党关系的和谐。

  同时,这一制度还保证了中国各政党能够在共同的政治基础、共同的政治认同和共同的行为准则下,通过协商民主,充分发挥各自功能。中国共产党就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直接协商,在人民政协同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协商,尽可能就有关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协商民主既尊重多数人的共同意愿,又充分照顾到少数人的合理要求,这种尊重少数、包容少数的做法顺应现代民主发展的潮流,是对选举民主坚持多数决定原则的补充,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实现协商民主的好形式,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体现,既可以保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集中力量办大事,又可以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的作用,广泛集中民智,有效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民主党派能在这一政治体系中,反映自己所联系那部分群众的利益要求,并通过自己工作,宣传中共的方针政策,形成团结和谐的政治局面。

  第三,参政党为促进政党关系和谐作贡献的着力点。参政党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主体,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特别是政党关系的和谐,负有重要责任。我认为,参政党为促进政党关系和谐作贡献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1、凝聚共识,增强和深化政治认同。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各民主党派和中国共产党共同的奋斗目标。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为这一目标共同奋斗,是参政党最根本的政治认同。这一政治认同是多党合作的第一要义,它决定着合作的性质、内容和范围,是我国政党关系保持和谐的首要因素。要长期保持我国政党关系的和谐,就必须增强和深化这一政治认同。目前,各民主党派普遍开展的政治交接主题教育活动就是增强和深化政治认同、凝聚共识的一个重要举措。

    通过这个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参政党各级干部和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以科学理论为指导,深入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主要内涵;从中国具体国情出发,加深对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特别是我国政党制度必然性、合理性和优越性的认识。当前,结合《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加强地方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座谈会纪要》,把教育活动组织好、领导好、开展好,努力达到最大的实效,是凝聚共识、深化政治认同的重要内容。

  不久前,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在中央党校发表的重要讲话指出,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解放思想,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落实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坚定不移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这“四个坚定不移”,极大地增强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信心、决心和勇气,为即将召开的中共十七大奠定了政治基础和思想基础。毫不动摇地以“四个坚定不移”为指导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前最大、最重要的政治认同。参政党也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这一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坚定不移”教育广大党员,凝聚广大党员共识,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责任感,积极参与推进改革开放、落实科学发展的伟大历史进程,巩固和促进政党关系的和谐。

  2、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回顾中国近现代历史,我们深深的体会到,中国共产党成为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领导核心和中流砥柱,是历史的必然选择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进入21世纪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洞察世界大势、驾驭改革开放全局、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开创新的历史时期,表现出高超的执政能力,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戴和国际社会的高度赞扬。坚定信念、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是参政党为促进和谐政党关系作贡献的关键。

  从新世纪多党合作的发展过程来看。2005年和2006年,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三个文件的颁布实施,大大推进了我国多党合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我们相信,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以三个《意见》精神为指导,我国的多党合作事业一定会显示出更加强大的生命力,参政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振兴的历史进程中,一定能发挥更加充分的作用。这就为实现我国政党关系的和谐奠定了基础,也从一个特定角度,说明了坚定信念、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极端重要性。

  3、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参政党党内和谐,大力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参政党只有通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在自身党内和谐的基础上,大力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才能使我们的合作共事,与中国共产党高超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相适应,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从而更好地促进政党关系和谐。

  参政党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发展作为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切实围绕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围绕关系国计民生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结合自身实际,选准课题,深入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向中共和政府建言献策。通过我们的竭诚之言、发展之策,为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作出贡献。

  参政党要进一步发挥社会联系广泛的优势,促进充分发挥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功能,坚持把了解民情、反映民意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协助执政党及时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增进社会团结和睦,为全社会形成各阶层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互相关爱、和谐相处的良好局面作出积极的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条件。

  参政党的党内和谐,与执政党的党内和谐一样,都是巩固和促进政党关系和谐的必要基础。因此,在自身和谐的基础上大力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以自身的和谐促进政党关系的和谐,进而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是参政党责无旁贷的责任。最后,我简要介绍一下民革促进自身党内和谐的情况。几年来,民革中央一直十分重视抓自身建设,采取一年着重研究和推进一个自身建设专门课题的做法,使民革的自身建设向着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方向推进,取得了重大的进展。这几年,我们专题研究了思想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等自身建设重要课题,并作出相关的工作部署。今年7月份,民革召开了十届第二十次中常会,在多年来大力推动自身建设的基础上,结合各省级组织换届以后民革自身建设发展的实践,专题研究关于进一步增强团结,促进民革党内和谐的有关问题。从巩固和促进党内和谐的高度,总结经验、弥补不足、继续推进,进一步深化和贯通自身建设的各项工作。

  我们认为,民革党内和谐涉及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与民革党内生活的各个方面紧密联系、协调贯通。实现民革党内和谐,必须从自身建设整体上予以推进,必须在认真学习、执行民革章程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结合《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加强地方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座谈会纪要》精神,通过进一步贯彻、落实《民革中央关于开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搞好政治交接”教育活动的决定》精神,切实按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计划,把教育活动组织好、开展好,凝聚民革全党共识,增强和深化政治认同;利用民革成立60周年纪念这一有利时机,教育民革广大干部党员进一步继承和发扬民革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优良传统。

  第二,按照《民革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的意见》,从增强团结,促进党内和谐的角度,坚持从参政党的性质、特点和具体条件出发,坚持以人为本,体现制度的服务和管理功能,坚持制度的可操作性,加强程序化建设等原则,建立健全领导决策制度、组织和组织发展制度、日常党务运行制度、干部选拔、推荐、任用和管理制度。以制度建设的实际成果,促进党内和谐。

  第三,发扬民主,努力营造民革党内民主氛围,通过一系列民革党内制度,进一步促进民主决策和党员民主权益的实现。力争形成既有集中统一,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党内民主局面。

  第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领导班子的团结,促进民革全党和谐。进一步健全完善集体领导制度,有效贯彻集体领导原则;建立完善谈心交心制度;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考核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与监督,从而增强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

    目前,民革各地组织正按照这一会议精神,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加以贯彻落实。我们希望通过上述措施,进一步促进民革的党内团结、和谐,为实现我国政党关系的和谐作出自己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