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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与辛亥革命的研究项目计划书(草案)

来源: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湖南省委员会  作者:root  编辑:  2009-05-04 00:00:00

 

湖南与辛亥革命的研究项目计划书(草案)

民革湖南省委

2009228

 

项目名称:湖南与辛亥革命的研究

项目顾问:    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民革湖南省委主委

 

 

项目组长刘清  民革湖南省委专职副主委

项目组成员

1省委总课题组成员:

黄自荣  民革湖南省委秘书长

各子子课题组组长、另有省委机关五人(个人申请加入

2、各市委子课题组成员:

各市委子课题组组长为各市委专职副主委贺绍佩、戚红亮、黄磊衡、陈光荣、任浩波、唐聪莲、陈立平、唐翔等。另由各相关市委会再分别推荐一至二名课题组成员。

 

一、前言。

湖南与辛亥革命有着不解之缘。湖南一个省涌现出以黄兴、蔡锷等为代表的辛亥革命先烈先贤就达三百多人,宋教仁、禹之谟、刘道一、蒋翊武等更是为国壮烈牺牲,仅是葬在长沙市岳麓山的就有70多人。这些先烈激励了中国一代又一代的人。这么多以此激烈形式为国捐躯的人,不能不引人叹息和深思。

二、项目的目标任务

根据民革省委主委会议要求,本课题组以项目管理来推进湖南与辛亥革命的研究,具体的目标任务是:发挥民革优势,积极搜集、挖掘、整理湘籍辛亥革命人物的事迹和有关的湖南辛亥革命史料,调研湖南辛亥革命文物的现状和加强保护利用的措施,并将研究成果编印成书,以慎终追远,展望未来,为建设和谐小康湖南,为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振兴献策出力。

三、项目的时间进度

根据自身的条件和其他外界因素来安排合理的时间,保证按照导向流程和内部流程的时间任务计划来执行。在保证导向流程时间点不变的情况下,允许有1-5天的时间差。

阶段1:省委总课题的拟定、评审、决定(20093-4月)。

阶段2:各市委子课题的拟定、评审、决定(4-5月底)。

阶段3:进行实地考察和资料搜集(20096-8月)。

阶段4:各子课题以各地辛亥革命名人为条目研究撰稿,形成书面材料;总课题组起草总稿(9-10月)。

阶段5:将各子课题稿和总稿提交项目组论证(11-12月)。

阶段6:将修改课题稿再次论证、修改(20101-2月)。

阶段7:将再次修改课题稿提交省委主委会审定(3月)。

阶段8:将研究成果编印成书,公开发行(4-9月)。

项目进度表:

 


 

任务

报送成果

定稿

修改

论证期

撰写调研报告

考察调研

子课题选题

选题

093-44月-56月-89月-1011月-1220101-234月-9

 

四、四、项目的质量标准和奖励标准

项目经费总预算是   万元。按照阶段成果,按照完成质量和标准(具体要求附后)对项目组进行奖励。

(一)项目每个阶段的质量标准和奖励标准

阶段1阶段220095月底,省委总课题、各市委相关子课题的项目书得到批准,奖励5%

阶段320096-7月实地考察和资料搜集,奖励15%

阶段420098-10月各子课题以各地辛亥革命名人、事件、文物为条目进行研究,撰稿,并将研究成果形成书面材料;总课题组起草湖南与辛亥革命的研究总稿。奖励15%

阶段5200911-12月将各子课题稿和总课题稿提交项目组论证、修改,合格率控制在75%以上,奖励15%

阶段620101-2月将修改课题稿再次论证、修改,合格率在80%以上;返回修改后的合格率92%以上,奖励25%

阶段720103月将再次修改课题稿提交省委主委会审定,形成最终课题文档,奖励25%

阶段8将研究成果编印成书,公开发行(20104-9月)。

(二)、省市奖励分配比例:

省市奖励分配原则上按21;各市委同时配套同比例奖励。

五、项目的任务分解和要求

项目小组定于每月在线召开项目进度例会,要求项目组成员参加,总结每月工作,布置下月任务。

每个项目组成员要把整个项目所有要做的事,按照时间顺序分解到人。

《湖南与辛亥革命的研究》项目任务分解表

 

任务名称

时间要求

目标完成质量

责任人

奖励

备注

 

 

 

 

 

 

 

 

 

 

 

 

 

 

 

 

 

 

 

 

 

 

 

 

 

 

 

 

 

 

 

 

 

 

 

 

 

 

 

 

 

 

 

 

 

 

 

 

 

《湖南与辛亥革命研究》

资料收集标准和要求

 

一、主要人物、事件和文物资料收集总要求。

(一)时间跨度

时间跨度原则上从1874黄兴先生诞生起,到1919孙中山先生正式将中华革命党改组为中国国民党止。

(二)编撰分工

各地辛亥革命人物、事件和文物情况的撰写工作,以各市民革所在的现有行政区划为主;现在没有民革组织的地区,以原属行政区划的民革组织为主;其他地区,由省委指定或直接撰写。

本省人物在外省的辛亥革命活动,以人物小传为主;外省人物在湘的辛亥革命活动,原则上以编撰事件为主;个别特殊的可以以人物单立小传。

二、辛亥革命人物编撰要求。

(一)辛亥革命人物资料收集范围:

1、姓名、字号、生卒年月日、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地)、学历、生平简历;

2、主要事迹,主要论著(可概述其主要思想内容和历史价值)、著名诗联,历史地位和影响,历史评论;

3、人物照片(1-2张,请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4、悼挽诗联;

(二)辛亥革命人物资料收集渠道:

1、地方史志、历史档案;

2、人物传记、简介;

3、本人回忆录;

4、辛亥革命研究专著;

5、省、市、县政协出版的有关文史资料;

6、亲属提供的有关史料;

7、台港澳出版的有关书刊;

8、互联网上发布的有关史料信息(需要考证)。

(三)辛亥革命人物资料编撰体例:

1、以姓氏笔画为序,按点、横、竖、撇、乙(折)为顺序排列;姓氏相同者以名字的第一个字为序,同姓名者,以出生年月为序,早者排在前,迟者列于后;先排单名,后排复姓。

2、重要领袖人物单列成篇居于篇首;

3、所有篇章原则以叙述体例,人物以小传形式编撰;

4、每篇文章字数:领袖人物原则上1.5万字左右,领导人8千字左右,烈士5千字左右,一般名人2千字左右;事件3千字左右;文物古迹介绍6百字左右;

5、每篇人物、事件文章后必须附录参考文献资料,包括所参考书名、编著作者、出版社、出版时间等;

6、籍贯以当时的官定名为准,并在括号内注明现地名;

7、时间一律采用公元纪年。

三、辛亥革命史事研究的标准和要求

(一)近年来辛亥革命人物、事件和文物的新史料、新发现;

(二)近年来辛亥革命研究的新观点、新成果。

四、辛亥革命文物资料情况收集标准和要求

辛亥革命文物资料分为两个方面,主要包括建筑物、遗址、使用实物、文物保护等级、文字资料、图片:

(一)、辛亥革命人物纪念地

1、人物出生地、故居、祖居;

2、人物活动地;

3、人物安葬地;

4、保护利用的建议。

(二)辛亥革命活动纪念地

1、辛亥革命活动纪念地的现状;

2、保护利用的建议。

 

 

《湖南与辛亥革命的研究》成果初步设想

 

《湖南与辛亥革命的研究》成果初步设想分为两大部分,一是编撰出版《湖南与辛亥革命的研究》一书,二是在此基础上撰写形成《关于进一步做好湖南纪念辛亥革命活动的建议》调研报告,提交省委、省政府。

一、《湖南与辛亥革命的研究》一书

(一)领导题词

民革中央领导题写书名

领导题词

(二)有关图片

20张左右关于湖南的辛亥革命人物、事件、纪念地等有特色的代表性照片。

(三)编委会名单

  问:

  任:刘    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民革省委主委

副主任:刘清  民革湖南省委专职副主委

  员:黄自荣  民革湖南省委秘书长

贺绍佩  民革长沙市委专职副主委

戚红亮  民革湘潭市委专职副主委

黄磊衡  民革衡阳市委专职副主委

陈光荣  民革邵阳市委专职副主委

任浩波  民革岳阳市委专职副主委

唐聪莲  民革株洲市委专职副主委

陈立平  民革常德市委专职副主委

机关和各地人员名单(待定,暂略)

(四)编撰人员

  编:

  编:

  编:

封面设计:

(五)序言

请有关省领导作序

(六)、凡例

1、人物:以姓氏笔画为顺序,按“点、横、竖、撇、捺、乙(折)的笔顺排列;姓氏相同者以名字的第一个字为序,同姓名者,以出生年月为序,早者排在前,迟者列于后;先排单名,后排复姓。籍贯以当时的官定名为准,并在括号内注明现地名。

重要领袖人物单列成篇,居于篇首。

2、事件:以事件时间先后为顺序。事件总体叙述内容对人物和事件二者兼顾,重大事件独立成篇。

3、时间:一律采用公元纪年。

(七)、目录

预计分为七大部分:

前言;概述;重要领袖;人物(分为领导人、烈士、名人);事件;文物(故居地、祖居地、安葬地、活动地和纪念地、使用文物等);后记。

(八)引用文献、对照资料;索引;封面、封底。

二、《关于进一步做好湖南纪念辛亥革命活动的建议》调研报告

(一)湖南在中国辛亥革命中的重要历史地位和影响。

(二)湖南现有辛亥革命研究情况和辛亥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现状,与外省相比较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进一步做好湖南纪念辛亥革命活动的重要历史和现实意义、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