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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深扎根于土地上的人

来源: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湖南省委员会  作者:翁建东  编辑:  2004-04-05 00:00:00
深深扎根于土地上的人
——民革党员、醴陵市房产局副局长唐小艳侧记

  现任民革醴陵市委兼职副主委、醴陵市人大常委、醴陵市房产局副局长唐小艳在工作中不断地开拓进取,屡屡做出了突出成绩,十多次评为单位的先进工作者,六次评为省市国土系统先进个人,在株洲国土系统颇有名气,是位有潜力的青年女干部。

  (一)
  唐小艳独立思考,开创了国土工作的新局面。1987年,她参加工作不久被调入新组建的醴陵市国土局。面对未起步的陌生工作和面孔,她并未采取“看他人下棋”的态度,而是积极主动地熟悉业务,局领导派她与另一同志去王仙镇搞清查非农业用地、建立地籍档案,颁发土地权属证的试点。她作为有幼儿牵挂的母亲,坚持以事业为重,历时三个多月,起早摸黑徒步走遍了王仙镇的24个村,组织清查了全镇七千多农户和单位的用地,量算了十万多个数据,绘制了七千多幅地籍图,建立了几十册地籍档案,为发证提供了可靠依据。株洲市国土局将试点经验逐级向上反映。不久,国家土地管理局的马司长,以及省国土局的领导闻讯后,立即专程去王仙镇察看,马司长说:“工作做得很好,如果全国都能达到这样水平,我们的工作就更好搞。”湖南省国土局领导决定在王仙镇召开全省地县国土局长会议,将唐小艳的经验和做法推广全省。醴陵和株洲地区的国土工作走在全省的最前列,两部门同年获省和地区的先进单位。
  从长计议,设想未来,积极参政议政是唐小艳的主要思想个性。当她在国土基础工作中发现醴陵人平耕地只有五分,远远低于全国、全省和全地区人平耕地水平时,她认为必须抓住“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核心,向土地管理的纵深探索。她下乡调查,走遍全市41个乡镇,摸清了土地利用现状和可垦的耕地后备资源,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加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书面建议。不久,被醴陵市人民政府采纳,形成了红头文件发至村一级。这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土地利用开发,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开发土地的积级性。她每年组织开发耕地和园地四千亩以上,产生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后来,她又以专题形式提出了“关于农村占用耕地建房问题的调查与思考”一文,又被中共醴陵市委采纳,并加上按语发至各个乡镇,引起了高度重视,制止了滥占耕地。
  她先后有三项调研成果获得省科委、省国土局授于的科技成果奖。

  (二)
  唐小艳在国土局的工作成绩很突出。1997年底上级领导决定她去东富乡任副乡长。女副乡长在东富是稀罕的,然而又能给人企盼。当时,东富集镇街道凹凸不平,晴天是“扬灰路”,雨天是“水泥路”,甚至在大白天还有货车翻倒;排水无设施,污水四处横流;乱搭乱建棚房严重,环境卫生更是脏乱差。有开拓进取心的唐小艳决定要治理好。她带着这个想法与村组负责人和居民谈心,从中发现他们希望治理好,但怀疑男副乡长未治理好,你女副乡长能承担这么艰巨的任务!她又与几个乡干部谈想法,更像一瓢冷水泼来,“这里情况很复杂,多年来却未治理好,你何必自找麻烦、自找苦吃!”她冷静的思考着,拟订了治理方案和可行性措施,取得了乡领导班子的共识。接着,她又召开了各种形式的小型座谈会和居民大会,向他们表决心交底,终于唤起了居民的共鸣与支持。她日夜操劳,工作越做越得民心,越来越拥护她的主张。为解决资金不足困难,她想方设法多处筹措,并带头捐款。一次她外出开会,得悉一居民趁机在集镇上擅自搭建房屋,且不听劝阻,还以拼命相威胁,她连夜赶回乡政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连续五次上门说服教育,最终使当事人第二天自动拆除了违章建筑。经过努力,违章建筑全部拆除了,环境卫生也整治好了。当年乡政府投入36万元,新修了千米下水道,铺设了千多米水泥路面,使集镇面貌焕然一新,居民无不为之赞扬。
  唐小艳做事是位有远见的女性,她不仅着手治理,还用了很大精力组织集镇规划。她认为要使集镇成为一乡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首先要有科学的规划,确立长远发展目标和方向,于是她请市规划局专业人员进行测绘和规划设计。她虽不是规划行家,但善于钻研,在讨论规划方案中,她用图纸反复量算,与实地反复对照后,大胆地提出了在不影响总体布局的前提下,减少拆迁费50万元,新增80多户建房用地的街道布局新方案被大家一致采纳,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第二年,东富乡很快实现了撤乡建镇。
  她分管的集镇工作一年起了飞跃,分管的土地工作也成绩突出,这年获得了“株洲市土地管理”的先进乡称号,乡土地管理所也被评为株洲市的先进单位。她还为花木村、龙源冲等村组织资金整修道路和水渠,并两次带头组织民革党员捐款捐物,扶助该乡的特困户和残疾人。在她离任时,当地居民自发地纷纷燃放鞭炮为她热烈送行,特别是还有几位老人执意要把她送到家。

  (三)
  1999年初,唐小艳调任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负责分管机关和拆迁工作等。她如饥似渴地充实自己,很快地轻车熟路干起了工作。
  不久,市政府组织实施城市扩容工程,她被抽到指挥部负责拆迁安置工作。这工作直接涉及被拆迁对象的切身利益,复杂而又很棘手,尤其是接通拓宽刘家巷中段,这段住着十八户人家,从1982年起多次动员搬迁均毫无效果,道路形成了肠梗阻,交通不畅十七年,成了老大难。不畏惧困难的唐小艳,对他们进行挨家挨户的详细调查,发现被拆迁户中老弱病残的多,无业下岗的人员多,经济困难的多,而且都住着低矮破旧、阴暗潮湿的房屋,安置特别困难。她深感工作复杂艰难。此时,有人劝她:“做不通不要紧,政府可以依法强制搬迁拆除。”但她决心要把工作做到他们心窝里。她一方面如实地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积极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尽最大可能为拆迁户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另一方面,她带领拆迁办公室的同志、挨家挨户上门做深入细致的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少则上门几次,多则二十几次。有时谈到深夜,把他们的每句话记在心里,每一个困难记在本子上,对不合政策的过份要求特别耐心说服,甚至她在发高烧,患重感冒,咽喉化浓时,依然坚持做工作,动员最后一户自愿搬迁。在百忙中还抽时间去看望卧床不起的老人,仔细嘱咐搬运家什要注意安全。她终于架起了人民政府与被拆迁户沟通的桥梁,使这18户仅用10天时间就顺利搬迁了。他们称赞唐小艳“这才是共产党的好干部。”唐小艳则深有感触地说“在服从政府决策和维护群众利益之间,一定要耐心地找到最佳结合点,千万不可强迫命令。”
  在市政府多次组织拆迁工作中,唐小艳组织拆迁了130余户,计拆迁面积三万多平方米,其中无一户强制执行,无一户争吵,都圆满地完成了任务,均受到了领导、有关部门和拆迁户的好评。她为城市建设做出了的贡献。
  1996年,她担任民革醴陵市委委员,2001年,担任民革醴陵市委副主委。同时,她还先后担任醴陵市政协常委、市人大常委,积极参政议政。 (翁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