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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民革湖南省委关于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湖南省委员会  作者:  编辑:  2004-04-05 00:00:00
民革各市委会:
   《民革湖南省委关于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业经2003年6月25日 民革湖南省委主委会议十一届十二次会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00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民革湖南省委关于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
               (2003年6月25日 民革湖南省委主委会议十一届十二次会议通过)

     民革宣传思想工作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是民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领导的基本途径。为了深入贯彻中共十六大和民革全国十大精神,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我省民革宣传思想工作,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 民革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意义: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的发展,宣传思想工作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只有不断开创宣传思想工作的新局面,使我们的工作始终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才能保证民革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才能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才能全面准确地展现民革湖南省委的精神风貌,才能为民革工作提供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献智出力。
    二、 民革宣传思想工作的指导思想:
    民革宣传思想工作的指导思想就是: 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民革党员”为指导,实行目标责任制和工作定量考核制,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为建设适应新世纪要求的参政党、推进湖南民革工作争作新的贡献。
    三、 民革宣传思想工作的基本任务:
    民革宣传思想工作的基本任务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论工作
    1、理论研究工作。要着眼于对改革开放的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深入研究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尤其是开展参政党理论研究。每年至少要完成用1篇较高水平的理论文章。
    2、理论宣传工作。要真正紧贴民革党员的思想实际,注意从理论高度来回答人们的问题,深入浅出,鲜明生动。增强对中国共产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认识、增强对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认识、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
   (二)报刊新闻宣传工作
   1、办好《湖南民革》。每年要编印十期《湖南民革》报。要改进版面设计,增设理论视点、基层动态、党员风采、祖统之窗、副刊等栏目。并要开展评报活动,对撰、审、编、校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要始终坚持正确的导向。把思想性、指导性和可读性结合起来,多用民革党员的语言,多报道有实在内容、有新闻价值的事情。把镜头对准基层,增加信息量,关注热点问题,反映民革党员呼声,多创品牌栏目,办出特色、办出风格,增强吸引力。要开展“怎样做一个合格民革党员”的讨论。每年要重点推介宣传十个先进基层支部、十位优秀民革党员。
    2、要加强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要积极向报纸、网络、电视等社会新闻媒体宣传湖南民革的工作。每年要在《团结报》上推出反映湖南民革工作的十篇文章,每年要相关互联网上发布反映湖南民革工作的十条信息。
   (三)、思想政治工作。
   思想政治工作要多用疏导的方法、民革党员参与的方法、发扬民主的方法,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在服务民革党员中引导民革党员。
   加强政治学习。要采取中心学习组、领导干部培训、机关政治学习、基层支部学习等形式,提高政治和政策的水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头脑清醒。
   开展民革党员思想状况的调研。每年要采取“二查二会” (问卷调查、网络调查、召开座谈会、参加支部生活会),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脉搏,关心人、理解人、尊重人,鼓舞引导,释疑解惑,做到可亲可敬可信,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要紧密结合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精神,以提高民革党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核心,以争做文明公民、争创文明家庭为载体,立足乐于参与和便于参与,积极推动民革党员在社区文明共建活动中多作贡献。
    四、 民革宣传思想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纪律:
   (一)、宣传思想工作的基本原则:实事求是原则;民主、平等原则;自我教育的原则
   (二)、宣传思想工作的纪律。要善于从政治上来观察和处理问题,全面准确地宣传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和团结、稳定、鼓劲的方针,讴歌真善美,抵制假丑恶,把握好宣传的分寸、口径、时机、程度,做到内外有别。涉及政策敏感问题,要增强组织观念,加强请示报告。未经领导审阅签发的民革工作新闻稿件,不得对外寄发。
    五、 民革宣传思想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深入研究宣传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民革党员;内聚人心,外树形象。
   (二)、抓紧建立科学的评价反馈机制。要定期分析民革党员的思想动态和社会心理,及时发现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找准薄弱环节,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三)、加强思想库、智囊团的建设。宣传工作担负着传播舆论,给人信息,鼓舞人心的任务,应该走在实际工作前面。对关系宣传思想工作全局的问题,必须加强经常性、前瞻性的调查研究和战略性的思考。思想库、智囊团是对策研究,就是给领导当参谋,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拿办法。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宣传骨干队伍。实行激励机制,激发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建立和完善制度。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宣传思想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要尽快制定《民革湖南省委宣传思想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在全省试行。
   (五)、搞好硬件建设。各级组织要积极为为搞好宣传思想工作配置有关的设备和经费,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要建立湖南民革报、湖南民革史和理论文章三个共享文件库,实现机关局域网上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六、 民革宣传思想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宣传思想工作,应当明确一位领导具体分管,负责联系协调。
    各级主委会、常委会要定期研究和指导宣传思想工作,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各级宣传部门是负责宣传思想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开拓创新。
    各级民革组织开展宣传思想工作,要加强向同级中共党委统战部门的汇报、联系,取得指导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