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涤非委员:关于推进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时代背景
习总书记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迅速展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
2018年2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
2018年7月,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方案要求:2018年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2019年具备条件的村庄基本建成集中或分散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38%;2020年进行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50%左右。
二、我省农村污水治理现状与问题
湖南省山地、丘陵等地形区域比例超过80%,农村居民多且分散,囿于经济发展水平,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困难较大,全省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较差,根据2017年度相关部门发布的数据,我省农村污水处理率约为20%。
目前我省已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多为四格化粪池、人工湿地等,具有投资成本低,运行成本省的特点,但处理程度有限,无法有效应对水质、水量及气候的变化。
近年来由住建厅牵头,针对我省农村居民分散的特点,建成一批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示范工程,但都均停留在试点阶段并未全面推广实施。
目前我省农村污水治理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工作起步晚,已完成污水处理设施比例偏低,后续任务量大,而政府财政紧张,缺乏资金来源;
2、农村居民环保意识相对薄弱,污水处理费收取困难,运行经费得不到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缺少专业运营维护,建成设施存在间歇性运行甚至闲置现象;
3、全省目前有1500多个乡镇,23000多个行政村,地域较分散,农村污水治理点数量众多;
4、相关标准体系不完善,缺乏依据,相关规划设计往往不够合理,处理工艺及规模不符实际;
5、缺乏适宜我省省情的农村污水处理技术和设备。
三、几点建议
1、成立专项引导基金解决项目建设资金
建议针对普遍存在的建设资金困难问题,成立省级专项引导基金,支持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优质项目,确保建成一批示范性优质项目。
2、建立污水处理费用落实机制解决项目运行费用
建议政府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费方面加大投入,建立财政支持、社会参与、使用者付费相结合的机制,争取和整合专项资金,缺口部分由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省级根据建设质量和运行效果综合考评,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给予一定运营补助。
3、明确整县(区)推进的打包模式解决主体问题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涉及范围广、协调难、资金需求大,建议从县级层面打包招标,每个县一个投资主体,负责建设和运营。对分散单户型、联户型农村处理装置建议采用一体化设备以提高实施效率和保障处理效果。
4、加快推进农村污水领域的相关标准和办法制定工作
住建部要求各省市区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排放标准,专业标准将起到定方向、定标准、定建设资金、定运营费用等重要作用,对于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的推进影响非常明显,因此建议加快推进排放标准、收费办法等的制定工作。
5、探索适宜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和设备
为节约投资和统一管理,农村污水治理往往采用一体化设备。因此,建议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和地方标准,探索适宜湖南省省情的农村污水处理技术和设备,以加快推进我省农村污水治理工作。
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我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大力推进,一个绿水青山、健康生态的新农村一定会呈现在三湘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