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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加强“低保”信息的披露

来源: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湖南省委员会  作者:民革衡阳市委 彭宏祝  编辑:  2010-11-17 00:00:00

    1999年10月,我国开始实施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对保障城市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在实施过程中,由于未重视相关信息的披露,也产生了一些不公平甚至腐败的现象,造成了低保金的流失。例如:①有的申报对象隐瞒收入和财产,吃了低保;②有的低保户由于家庭成员的就业或再就业,家庭收入高了,已经不符合了低保条件,但还在照吃;③个别人甚至拉关系走后门吃上了低保。针对上述情况,笔者认为低保管理部门和社区工作者除了加强“低保不是终身制”等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外,最重要的就是要定期披露“低保”信息:一是公示吃低保的条件,二是公示社区低保户的户主名单及金额,三是公示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这样既可最大限度地杜绝弄虚作假的情况发生,也可最大限度地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真正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近退,从而杜绝低保金的流失,不断提高低保户的低保金额,让低保户享受到党和政府更多的温暖,促进社会和谐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