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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构建可以给我们一些有益启示

来源: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湖南省委员会  作者:民革株洲市委 蒋良艳  编辑:  2010-12-13 00:00:00

美国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全面系统, 堪称典型。分析美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形成的现实条件及其过程特征, 对推动中国的财产申报立法进程具有较好的借鉴意义。

 

 () 分步实施构建

首先, 建立统一的《公务员道德准则》, 以制度的形式规范公职人员的行为; 其次, 有选择地在地级市以下进行试点公务员家庭财产申报; 最后, 以法律的形式在全国铺开。分步骤实施、渐进式改革可以减小一些阻力, 不至于一下子产生太大的震荡和冲突。美国的财产申报制度也是采取这个策略最终得以建立的。

 

() 范围逐步扩大

财产申报应该从高级公务员也就是领导干部开始。然后, 结合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原则, 按照职位说明书核定普通公务员中需要进行申报的职位, 按职位申报。由于中国公务员队伍庞大, 全员申报要新增设不少机构编制, 涉及巨大的人力物力, 成本过高。并且, 对机关内设机构的普通公务员进行申报也没有太大意义, 因此, 不主张搞全员申报。在美国, 目前联邦政府需要申报的仍然是高级官员, GS15以下的普通雇员不需要申报家庭财产。这样也可以赢取一些普通公务员的支持。

 

() 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系统

措施包括: 实行个人终身独立银行帐户制度, 对现金的支取额度作出严格限制, 全面实行信用卡支付和银行转帐支付制度, 变储蓄实名制为真正意义上的金融实名制。在实名制基础上, 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