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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傅莉娟:别让监狱成医改盲区

来源: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湖南省委员会  作者:团结报 刘 芳  编辑:  2014-03-11 00:00:00

“建议对《监狱法》第八条进行修改,增加‘服刑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的内容,更好地保障服刑人员健康权益。”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民革湖南省委会副主委、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她今年要提交的一份议案,希望能够缓解服刑人员就医压力,进一步完成医疗保障机制。

傅莉娟说,长期以来,监狱服刑人员医疗保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一直困扰着监狱工作的正常开展。“随着医改不断深入,医保基本实现对城乡居民的全面覆盖,但尚未将服刑人员纳入其中。服刑人员服刑前参保,服刑后随即中止,造成脱节。”

据傅莉娟介绍,《监狱法》规定服刑人员医疗费用由国家保障,但未明确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对于保外就医、假释出狱的服刑人员,由于其处于监外执行阶段,监狱无法保障,也不能参加地方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由其家庭承担,因病致贫现象时有发生。

长期从事司法工作的傅莉娟掌握着很多一手资料,她向记者列举了一组数据:2012年以来,《刑事诉讼法》和《监狱法》相继修订实施,监狱不得再以健康原因拒收服刑人员,新收押病残犯尤其是特殊病(艾滋病)、重症病服刑人员增多。2013年湖南监狱服刑人员医疗开支较上年增加8.36元/人/月,增长达38%。单个病犯医疗费突破10万元的情况各监狱每年均有发生(如尿毒症、恶性肿瘤等),常常2至3名重症病犯就挤占一个监狱所有服刑人员全年的医疗费用。

“监狱不应是医疗保障体制改革的盲区。”傅莉娟呼吁,应对《监狱法》第八条进行修改,并建议发改委、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部委联合发文,出台服刑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操作办法。